【推荐】学生专业实习报告范文合集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专业实习报告8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1临床医学实习后,感想诸多,实习活动已经结束好长时间了,但是直到今天,实习留给我的思考还在脑子里面回想。我不知道那些感觉、那些思路要在我心里停留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这些思路留在心里面是好还是坏。自打有了那样一些经历之后,整个人都有所变化,现在仿佛还在变化着。对我来说这次实习心得作业仿佛比以往任何一次作业都要困难,犹豫了很长时间不能下笔。脑子里面的东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多,但是难以将它们定位。如果下面说得太乱,还希望大家见谅。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教授讲的”结合临床量表治疗强迫症患者”。在那次课中,我第一次全面接触到了如何誊写患者病历。
病历的誊写要体现以下几个部分:
1、患者的一般情况。姓名,年龄,职业,籍贯,住所等等。
2、主诉情况。即患者家属提供的有关患者的情况。
3、患者的现病史。患者提供的有关自己的现在患病情况。
4、患者的既往史。患者或家属提供的有关患者以前患病的情况。特别注意要确定,患者是否有器质性脑外伤,还要特别考虑患者是否有酒精依赖。
5、患者个人史。包含有顺产与否,父母性格,生活环境,工作情况,学习情况,烟酒史,婚姻恋爱史,家族史等等
6、精神科检查。意识障碍检查,感知觉障碍检查,思维活动障碍检查,注意力障碍检查,记忆力障碍检查,智力活动障碍检查,有无自制力检查,情绪情感活动障碍检查,意志行为活动障碍检查等等。
7、量表测评,b超检验报告,x光检验报告等等。
据王健老师介绍,全部报告要在72小时内全部写完,其中任何一项没有完成,都要打回去从做,不能给患者确诊。
这部分的病历誊写要求介绍,只占全部实习教学内容的一小部分,大概只用了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但是我感觉它对我们医师来讲格外重要。它是医师确诊的主体思路,换句话说就是你医师的思路落实到哪一步,才能给眼前的个案定性的问题。病历的严谨与否能体现一个医院,一个医师医术水平的高低。也严重关系到确诊的准确性,直接涉及患者的就诊与治疗,干系重大。
在以往的教科书上,只是简单谈到要了解求助者的一般情况,躯体症状,心理症状,家庭支持系统结构,要辅助量表测评。但是。书本上的介绍没有王教授的介绍全面。王教授在课堂上明确强调以下几点。
1、要凸现既往史。特别要注意排除器质性脑病对神经症的影响。比如肺性脑病,肝性脑病还有腮腺炎。另外不要忘记考虑酒药依赖。
2、在个人史部分。(首先老师的层次划分就十分细致,比书本上的周到。另外老师特别强调)从小学到大学的学习生活部分问得要细,几乎是只要患者有挫折就要问为什么。在家族史里,要问父母两系三代内成员近亲婚配情况。
3、精神检查部分要充分重视检查患者自制力有无。
还有就是病历报告上面有b超检验报告,x光检验报告。
以上几点是教科书上没有的部分或者没有强调的部分,而那些部分在临床实践中非常重要。按照老师介绍的病历誊写思路,给人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感觉。体现了人本的科学精神,值得患者信任的负责任态度。
在王教授结合病历请来患者进行临床教学时,病历中所记述的各点基本全面覆盖了患者的情况,甚至比患者知道的还要多(因为有患者父母的补充在病历里)这一点明显让患者感到吃惊。
据患者陈述,“在入院的时间内,感到病情有所控制,是……吃对了药了……”
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2实习目的: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意识、劳动报告的观点,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扩大事业,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技能人才的所不可缺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认识实习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的认识实习是在完成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上进行的一次实践训练。通过实习了解工厂工作环境;了解本专业在工作的作用、地位,熟悉本专业毕业声在工矿企业可能从事的工作,对所学专业课的实用价值有明确认识;在学生接触专业课程之前,认识常用的检测元件,控制设备及各种生产机械,了解工厂自动控制设备的水平与线装。同时,通过实习使同学们有机会较广泛的接触现场人员,学习社会省会,可使同学们获得业务和思想双丰收。
实习内容 :
一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学习的目的:2、事故的发生及其预防: ①、事故发生的因素 人为因素——不安全行为 物的因素——不安全因素 ②、发生事故的认为因素 1)、管理层因素; 2)、违章: a、错误操作 b、违章操作 c、蛮干 3)、安全责任(素质)差。 ③、入厂主要安全注意事项 ⅰ、防火防爆 ⅱ、防尘防毒 ⅲ、防止灼烫伤 ⅳ、防止触电 ⅴ、防止机械伤害 ⅵ、防止高处坠落 ⅶ、防止车辆伤害 ⅷ、防止起重机械伤害 ⅸ、防止物体打击 10、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二、相关内容:通过在钢厂十天的学习参观及查阅相关资料初步了解到了钢材的分类及炼钢的工艺流程。
㈠、钢材的分类:
1、按化学成份分
(1)碳素钢 (2)合金钢
2、按冶炼设备分
(1)转炉钢 (2)平炉钢 (3)电炉钢
3、按浇注前脱氧程度分
(1)沸腾钢 (2)镇静钢 (3)半镇静钢
4、按钢的品质分
(1)普通钢 (2)优质钢 (3)高级优质钢
5、按钢的用途分
(1)结构钢 (2)机械制造用结构钢 (3)工具钢 (4)特殊钢 (5)专业用钢
6、按制造加工形式分
(1)铸钢 (2)锻钢 (3)热轧钢 (4)冷轧钢 (5)冷拔钢
石钢公司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的生产基地,具有年产200万吨材的生产能力。
主要产品结构: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齿轮钢、轴承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管坯等。广泛应用在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五金工具等行业。
㈡、炼钢流程:面对资源、能源稀缺状况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九五”以来,投入大量资金改造钢铁制造工艺流程,对排放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目前,石钢吨钢综合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2千克标煤,通过对排放物回收利用,每年赢得1.4亿元环境效益。
为减少资源与能源损耗,石钢公司投巨资逐步形成并完善“原料-烧结-炼铁-转炉炼钢-lf精炼-vd精轧钢”短流程生产线,形成了“炼钢、精炼、连铸、连轧”四位一体的工艺流程,连铸比、连轧 ……此处隐藏16753个字……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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