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承包合同

时间:2025-07-12 21:26:25
车队承包合同

车队承包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队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车队承包合同1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对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 ……此处隐藏6713个字……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断电,掉落,主干断网等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十六、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工程施工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辅助材料采购清单。

十七、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施工安装要求

a、工程施工方案工艺

1、弱电线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布线产品材料。

2、弱电线路按国际通行方式综合布线eia/tai 568b标准施工。

3、所有线缆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或钢管穿起来,埋墙应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其他装修,土建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4、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和钢管一头要穿进总线槽用拧扣与线槽固定,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线缆在pvc管子和钢管里不能有接头。

5、预埋线缆的管道直径大小是按线缆的外经的功率和穿过的电缆数量来测算的,必须保证管道内有30%的空间预留。

6、须隐蔽的管线应在业主或其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业主提供室内管线的竣工图。

5、施工承包人应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 50312—_进行施工。

6、我方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7、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弱点布线施工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我方同意。

8、我方购买的设备由我方、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网络设备、电脑设备、监控设备等),在上门安装时,施工承包人应积极作好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

9、除上述布线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不超过工程的5%,不增加工工程费。

10、工程为清包,业主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1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承包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我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12、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业主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业主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1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1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十九、附加条款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章:_____ 签章: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车队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煤场地及焦炭场地的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乙方应按甲方生产要求,负责煤台的堆储、平整,焦炭装车,焦炭倒运以及焦粉分级,同时保障公司生产需求用车。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要求对原料场地和产品场地进行管理,包括煤、焦场地的管理,来料确认及台账的管理,卸车后车内尾煤的检查、确认,焦炭发运组织,煤、焦场地卫生,焦粉分级筛分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乙方因自身原因放弃承包,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费标准及结算:

1、承包费标准:

承包范围1的结算根据甲方每月实际的全焦产量,按照吨焦1.8元(大写:壹元捌角每吨)进行结算(不含税)。

承包范围2的结算按照每年15万(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分12个月结算(不含税)。

2、结算方式:每月十五日为上月费用结算日。

3、油料管理: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油料,乙方负责管理,油料价格按照甲方实际购入价格计算,由甲方在乙方每月承包费中扣除。

4、车辆:甲方转让乙方铲车三台,共计折价x元,大写:x元,由甲方在乙方承包费中分六个月扣除偿还清。

5、车辆配件由双方盘库后折价给乙方,费用按照x月从承包费中扣除偿还清。

四、工作规范及相关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并确保运力。

2、乙方应完成与甲方所签定承包合同里包含的所有任务;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任务需中途退场的,乙方需提前30天提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应对车辆进行维修及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筛焦粉设备的日常使用及保养由乙方负责,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配件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甲方对筛焦粉设备按需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制度,由于乙方管理和组织不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安全事项:

1、乙方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厂规厂纪;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方人员或设备、设施等受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乙方应自行安排专人看管好自己的车辆、机械设备等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的,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作人员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因乙方无证驾驶导致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如因内部劳务报酬分配不均,造成的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承包内容外的工作按照120元/小时(大写:壹佰贰拾元每小时)支付费用。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四个车库,车库设备及卫生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合同;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x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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