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合同

时间:2025-11-23 18:24:28
规划设计合同

规划设计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设计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划设计合同1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总平方案规划及各单体设计

二、设计费用

1.规划方案:先预付 万(不含税),结算时在研发大楼单体设计总价中扣还给甲方。

3.研发大楼价格:(三期开发前双方再行确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预支费用的 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

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即红线图1份,立项批文1份;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规范,乙方应配合进行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 乙方的设计成果需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对该成果的审核并达到通过。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划设计合同2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 方:乙 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 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 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 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 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 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 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 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 (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注: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 ……此处隐藏25778个字……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xx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 项目名称:

4.2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4.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5.2规划设计要点。

5.3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5.4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5.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7.1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包干。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2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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